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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3
2025-07
关于开展2025年度CJ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CJ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度“CJ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人选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按照截止2025年1月1日计算。特聘教授项目人选年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男性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7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男性不超过55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7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学者项目人选年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男性不超过38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男性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7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同层次人才项目,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报一项;领军层次项目获得者不得再申报青年项目,支持期内的青年项日获得者不得申报领军层次项目,支持期满当年可以申报。相关通知不得拍照,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电子邮件等传播和发布。二、遴选名额:不限名额。三、时间要求:拟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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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关于做好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 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现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工作,参考2023年上级通知,现就学校相关创建工作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二、工作安排及实施措施(一)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全校教师努力践行“四有”“四个引路人”的良好工作氛围。(二)创建指标及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强国建设为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重点,在师德师风、教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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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 “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和条件(一)遴选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二)遴选条件。弘扬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服务社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取得显著成绩。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推荐对象。二、推选名额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组织专家,根据事迹材料和社会反响,审核确定10位“2025 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以及提名教师若干。分配我校推荐指标为1名。三、有关工作要求1.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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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关于开展2025年“双创博士”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双创博士”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双创博士”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世界名校类要求毕业于世界前100强高校,世界名校名录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OS 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24年世界高校排名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入职。3.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或我省省级人才工程的,不得申报;不得与 2025年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二、相关要求: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添加联系方式,QQ:5980139;联系人:宋老师;电话:86953916;网上申报时间(个人申报):5月20日-6月10日。人事处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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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10号)和《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条件(一)推荐名额。2025年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遴选支持100名省级教学名师,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每个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基本条件。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普通本科院校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三)限报要求。现任校级领导不得申报。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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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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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 “双岗互聘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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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本科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承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25年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一览表.xlsx附件2:2025年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承训基地申报书.doc附件3:2025年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省级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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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江苏省本科院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江苏省本科院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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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5〕7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2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二、考核内容对照《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评价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该批次培养对象总数的30%。三、材料报送二级单位为审核材料真实性的责任主体,对审核中不确定内容请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对考核材料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考核材料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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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现将《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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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度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现将《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度人才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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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学校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在常高校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的通知》(常人社发〔2024〕1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条件及资助政策1.由我校全职引进;2.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的人才;3.获得博士学历学位。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海内外精英人才;长江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二级教授;列入年度招引计划目录的正高级或博士人才。新引进的部分国内知名院校博士研究生或部分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才和全国技术能手,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我市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新引进的入选省“双创博士”的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我市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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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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